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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校园法治建设:河北山庄律师事务所深度参与河北省中小学法治教师培训

导读:...

 

  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浪潮中,中小学教师的法治素养成为关键能力。在河北省教育厅主办、河北民族师范学院承办的河北省中小学教育法治教师培训项目中,河北山庄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深度参与,为解决校园法律难题贡献专业力量。

 

 

  此次培训聚焦教师工作中的实际法律问题,我们律师团队参与的校园法律问题咨询课程备受关注。课程开展前,律所与项目组紧密合作,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集问题,培训现场也积极鼓励教师们提问,对梳理出51个涵盖学生安全、学校管理、家校矛盾等核心领域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在学生安全问题方面,周慧女律师针对“学生课间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与认定”,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学校需从安全教育是否充分、课间巡查监督是否合理、事故发生后救助是否及时等方面,审视自身是否履行教育、管理职责,进而确定责任承担主体。彭长江律师在解答“学生被校园流浪猫抓伤”问题时明确,学校有维护校园安全的义务,若未对流浪动物采取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就可能因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一定赔偿责任。

 

  在学校管理法律事务方面,申超律师针对“学校签订相关合同时如何规避法律风险”给出专业建议。合同签订前,学校要多渠道审查合作方经营资质、信用状况和履约能力;合同条款要清晰明确,除基本要素外,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机制也需细致约定,条件允许时可委托专业律师起草与审核合同。

 

  在家校矛盾处理问题上,董海洋律师针对“学生伤害事故中家长拒绝走法律程序”的情况,建议学校引入人民调解委员会、教育纠纷调解组织等第三方机构搭建沟通平台,促成和解;若调解不成,则引导家长依法维权。对于“家长或学生对教师进行言语攻击、侮辱甚至殴打”的侵权行为,教师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求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来,河北山庄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凭借深厚的专业积累与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更深入地投身校园法治建设工作。除培训课程外,还将探索建立长期的校园法律支持机制,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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